欢迎您来到湖南最权威、最专业企业认证和产品检测服务机构——湖南认证网!    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0-3888-21 手机:13787228922 (王先生)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业内报道
国家公告
业内报道
行业动态
省内资讯
 
业内报道 当前位置:首页 > 认证资讯 > 业内报道

市场监管总局:严厉打击这类违法行为!

时间:2023-10-30 11:55:59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湖南认证网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广东等(省、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了宣称“减肥”功能食品非法添加药品、药品衍生物或类似物系列案件,认定了检验方法,并出具了专家有毒有害认定意见。在食品中检出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如4-氯双醋酚丁),均属于非法添加。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违法行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近年来,宣称功能食品非法添加药品、药品衍生物或类似物的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期,总局组织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广东等(省、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了宣称“减肥”功能食品非法添加药品、药品衍生物或类似物系列案件,认定了检验方法,并出具了专家有毒有害认定意见。现将《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附件)发给你们,可作为案件查办中甄别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实施定罪量刑的参考。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从速从严查处此类案件,依法吊销许可并处罚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附件: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

 

双丙酚汀是双醋酚汀的类似物,双醋酚汀曾为地方标准批准的药品,但后未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作为药品或原料药品生产或进口;其类似物双丙酚汀也从未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作为药品或原料药品生产或进口;双醋酚汀类似物酚酞虽曾为国家获批的药物,但由于其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国家药监局于2021年发布了《关于注销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第6号)》。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不得添加药物,而该类原料也从未获得批准作为食品添加剂或新食品原料,以及保健食品原料,因此,在食品中检出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如4-氯双醋酚丁),均属于非法添加。

 

由于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与酚酞具有相同/相似的核心药效团和临床功效,具有类似属性和危害性,因此,添加有上述物质的食品有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的风险,影响人体健康,甚至可危害生命。

关于我们 | 认证资讯 | 法律法规 | 认证种类 | 认证知识 | 认证指南 | 认证流程 | 认证收费 | 联系我们
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0-3888-21 0731-84467358 手机:13787228922 传真:0731-84467353
地址:中国(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开元东路1306号开阳产业园5栋702室 邮编:410022 邮箱:hn-iso@163.com
  © 2006-2022Copyright 主管单位: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湖南伟世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长沙伟世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号:湘ICP备19020152号 湘公网备号:43010502000843


湖南认证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