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认监委已接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交的《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环境适应性测试要求第1部分:干热气候条件》、《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环境适应性测试要求第2部分:湿热气候条件》和《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环境适应性测试要求第3部分:高寒气候条件》的备案申请,现在我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3年3月12日前将意见和建议返回国家认监委科技标准部。
联系人:娄丹
电话:010-82260775
传真:010-82260846
E-mail:loud@cnca.gov.cn
附件:
1. 《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环境适应性测试要求第1部分:干热气候条件》(申请备案稿)
2. 《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环境适应性测试要求第1部分:干热气候条件》(申请备案稿)编制说明
3. 《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环境适应性测试要求第2部分:湿热气候条件》(申请备案稿)
4. 《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环境适应性测试要求第2部分:湿热气候条件》(申请备案稿)编制说明
5. 《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环境适应性测试要求第3部分:高寒气候条件》(申请备案稿)
6. 《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环境适应性测试要求第3部分:高寒气候条件》(申请备案稿)编制说明
认监委科标部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