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以下简称“《规范》”),引导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我市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国家《规范》要求,坚持政府推动引导与企业自愿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帮助企业建立符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的标准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自2019年起,每年资助一批企业贯彻实施《规范》标准(以下简称“贯标”),带动全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工作内容
1.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推广体系。推动企业成立贯标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专职人员和相应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形成贯标工作合力。
2. 培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人才队伍。组织各区县(市、园区)知识产权部门、贯标试点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参加贯标实务、认证等培训,培养一支熟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操作、并能提供贯标辅导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
3.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咨询机制。企业贯标辅导机构必须属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注册登记业务范围包括知识产权服务),且拥有3名以上经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习)审核员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
4.引导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研发、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文件,并对照《规范》定期组织自查自纠,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同时,总结贯标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规范》实施内容,为全市全面推广《规范》工作奠定基础。
5.鼓励企业进行第三方认证。在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后,企业可向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从事知识产权认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认证机构”)申请进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四、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报长沙市企业贯标补助:
1.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住所地在长沙市域内的规模以上企业
2.拥有5件以上(含5件)有效专利或1件以上(含1件)有效发明专利(PCT专利视为发明专利),且专利的第一权利人为申报企业;
3.拥有自主有效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人为申报企业;
4.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5.无不良信用记录,运营状况良好;
已纳入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贯标试点工作的企业不再申报。
五、审核程序
申报企业应登陆长沙市财政局网站公共项目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另行通知),同时下载填写《长沙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补助申报表》,连同相关附件资料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专家评审、相关部门研究、公示后确定试点企业。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市知识产权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成立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负责拟定全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工作计划,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工作落实,组织相关培训及开展其它日常工作。各区县(市、园区)知识产权局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动。
2.政策扶持。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并经审核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不高于10万元/家的资助;对通过第三方认证后在通过监督审核的企业,给予1万元/次的资助。同一家企业同一年度已获得省、区县(市)及园区贯标资助的,不再享受市级财政贯标资助。
3.惩戒机制。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收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
七、其他
本方案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长沙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