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大信(北京)信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合肥未来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陕西质量技术评审中心、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珂欣茧业有限公司、安徽三祥羽毛有限公司、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吉林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莉、杜鹃、林竹盛、张少华、雷鸣、叶如意、江洲、李向华、吴芳、宋荷靓、郭金发、张丽、赵栋、刘秀丽、李明、耿天霖、陈学章、孙良泉、孙莹、刘志强、王波、冯利君、安彦红、龚月芳。
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设置的基本原则和指标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型企业开展质量信用评价活动,其他类型企业或相关评价活动也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117 信用 基本术语
GB/T29467 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117和GB/T 2946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原则
4.1 科学性
指标内容包括影响企业质量信用的主要因素,能够反映企业质量信用状况。
4.2 合理性
指标之间有机配合,结构合理,避免重复和矛盾。
4.3 适用性
各项指标便于理解、采集和使用。
5 评价指标
5.1 总则
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专项指标。
指标选取时,可根据被评对象特征以及所掌握资源情况,在符合本标准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合理设置、调整或细化指标项。
5.2 基本指标
基本指标是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的共性指标,可分为∶
a) 贯彻质量诚信理念;
b) 履行质量承诺能力;
c) 兑现质量承诺表现。
基本指标项名称及说明见附录A。
5.3 专项指标
专项指标是根据企业所在行业或专业领域特点制定的个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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